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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优选一批上海交通大学2018届应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土木类、交通运输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专业2018届应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截止2017年12月15日)。
(四)学习成绩优良,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
(五)截止2017年12月15日,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七)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5日10:00至2017年12月23日17: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报名时不选择具体区县职位,报考职位选择重庆市。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登记照片(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以及《重庆市选调2018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将推荐表(一式两份单页打印只打一张)交至铁生馆203,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2.资格初审。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考信息,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审核单位应下载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17年12月25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10日10:00后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1月13日,在北京市和重庆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成绩将于2018年1月底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布。
(三)面试。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将于2018年2月下旬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布。
(四)体检。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公示。对考察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示7天。
(七)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
四、相关政策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博士研究生关系保留在区级机关,挂任区乡镇(街道)副乡镇长(副主任),挂职3年后,对表现优秀的,可转为任职;硕士研究生关系在乡镇(街道),且须在乡镇(街道)工作2年以上。
3.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2年后,可参加市级和区县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对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及时提拔、重用或列入后备干部名单进行培养。
4.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所在区县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5.考生不需要缴纳考试费和体检费。
五、其他事宜
1.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选调生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政策咨询:02363899740(兼传真) 63898152
网上报名和考务咨询:02363896871 63896553(兼传真)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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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文件1:附件1:重庆市选调2018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xls
附件文件2:附件2: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名单.docx
附件文件3:附件3:重庆市选调2018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文件4: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doc
附件文件5: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附件文件6:附件6: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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