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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1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代码:125200)
上海交通大学是全国首批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高校之一。依托交大百年学术底蕴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采取"价值引领、知识探究、能力建设、人格养成"的"四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一套具有“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上海交通大学MPA人才培养机制。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一流的、具有深厚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扎实公共政策素养,德才兼备、国际视野,适合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国有企业等公共部门工作,胜任综合性管理与政策制定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二、招生人数
2018年招收非全日制考生200人左右,根据生源情况,最终确认录取人数。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变动:取消全日制考生)
三、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报名流程,缺一则报考无效。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信息为准。
(2)本考点(3105)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并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本考点的“确认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工作。
(3)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不准考。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初试
(1)考生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24日
(4)初试均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的考场进行;上海交通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3105)的考场具体见准考证。
(5)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考试科目均为笔试,内容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六、复试
(1)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籍信息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 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
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复试内容为综合面试和我校自主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理论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和总分,不合格者也不予录取。
(3)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线。
(4)复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七、体检
复试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
八、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学费共计8.8万元。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户口档案。
(3)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将不予录取。
九、咨询和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MPA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室机械楼301室
邮编:200030
电话:021-62932970,021-62933304
网站:http://www.mpa.sjtu.edu.cn
E-mail:mpa@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陈瑞球楼339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123-108
网站:yzb.sjtu.edu.cn
email:yzb-ss@sjtu.edu.cn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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